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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灿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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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纠纷举证怎么承担 医疗纠纷怎么分级赔偿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6日 来源:广州医疗合同纠纷律师
[导读]:  陈灿芳律师,广州医疗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

 陈灿芳律师,广州医疗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医疗事故纠纷举证怎么承担

  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患者一方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并发生医疗损害。医疗机构应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

  交费单、挂号单等诊疗凭证及病历、出院证明等证据可以用于证明医疗关系存在。患者一方提供不出上述证据,但有其他证据能证明医疗行为存在的,可以认定存在医疗关系。

  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应提交由其保存的所有涉案病历资料。

  医疗机构制作的客观性病历资料与主观性病历资料均为证据材料。

  当事人对病历资料及其他进行医疗鉴定所需的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异议的,应当由人民法院先行组织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人民法院应根据举证、质证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确有必要的,应告知当事人申请文件检验。经文件检验确认后,人民法院方可委托进行医疗鉴定。

  当事人遗失、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病历,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改变病历资料的内容,导致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不明或有无过错无法认定的,应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

  病历确有涂改但当事人主张该涂改并不影响病历实质内容的,应对涂改不影响病历实质内容承担举证,人民法院也可以通过采取咨询专家等方法加以认定。

  一方当事人对对方保存或控制的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提出合理质疑的,由保存或控制病历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

医疗纠纷怎么分级赔偿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医疗事故等级;

  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程度;

  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

  医疗纠纷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将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至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对应的伤残等级为一至十级:

  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一级伤残,赔偿指数100%;

  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为二级伤残,赔偿指数90%;

  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三级伤残,赔偿指数80%;

  4、二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四级伤残,赔偿指数70%;

  5、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五级伤残,赔偿指数60%;

  6、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为六级伤残,赔偿指数50%;

  7、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七级伤残,赔偿指数40%;

  8、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八级伤残,赔偿指数30%;

  9、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九级伤残,赔偿指数20%;

  10、三级戊等医疗事故为十级伤残,赔偿指数10%。

  患者及其家属在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或诉诸法律时,应注意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不属于残疾,应当向医疗机构主张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死者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和住宿费,但是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宜超过2人。

  对于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的,不能按照残疾的标准索赔,只能主张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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